交通部发文:加大力度查处“大吨小标”、源头超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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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货车宝_卡友说


“蓝牌轻卡”、“大吨小标”问题迟迟没有有效的解决办法,随着年底各地严查超载,蓝牌轻卡的处境越发艰难。15日,交通部再次发文表示,加大力度查处轻型货车“大吨小标”、源头治超!



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

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

普通货运车辆“放管服”改革

有关工作的通知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(局、委):
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709号)有关部署要求,切实做好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(以下称为轻型货车) “放管服”改革工作,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安全有序发展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切实转变轻型货车运输管理方式


进一步规范轻型货车从事冷链物流运输、危险货物运输、零担货物运输的经营行为,引导创新运输组织模式,促进轻型货车装备升级,不断提升轻型货车运输管理和服务水平。


二、加强重点领域轻型货车运输监管。


对于在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发现违法超限超载的,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;对于在路面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超限超载的,要按照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政策依法处理。要配合公安、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加大对轻型货车“大吨小标”、非法载人等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。


三、严格落实零担运输安全管理制度。


对于未实行受理环节抽检抽查、运输禁止运输的物品、未实行托运人身份和物品信息登记制度等行为,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。


四、引导提升轻型货车运输服务效能。


鼓励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利用“互联网+”信息化手段整合物流资源,不断提升城市货运配送效率,推动降低末端配送成本。


五、做好城乡物流配送市场运行监测分析。


加强对使用轻型货车从事运营的实际承运人管理,充分利用信用评价、激励奖惩等方式,督促其规范运输行为。



交通运输部办公厅

2020年12月14日



进一步做好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“放管服”改革,加强重点领域轻型货车运输监管。尤其是加大对“大吨小标”车辆的查处,对蓝牌轻卡车主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。蓝牌车超载泛滥,问题由来已久,加大监管处罚力度能否解决问题,还有待进一步的检验。


对于此次交通部发文,卡友们有什么看法呢?


文章分类: 政策资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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